北京7月18日讯 7月17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因违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遭北京市发改委处罚。
京发改节能处罚[2017]25号行政处罚书显示,根据日常监察工作安排,北京市发改委于2016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23日,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进行监察。经查实,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使用的YB-280S-4型(编号:P-101B)等共计 15台电动机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七条“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一条,北京市发改委决定没收YB-280S-4型(编号:P-101B)等共计 15台电动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官网资料显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是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独家发起方式于2000年2月25日设立的股份制企业。中国石化167.8亿股H股股票于2000年10月18、19日分别在香港、纽约、伦敦三地交易所成功发行上市;2001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28亿股A股。截至2010年底,中国石化股份公司总股本867亿股,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持股占75.84%,外资股占19.35%,社会公众股占4.81%。
中国石化是中国最大的一体化能源化工公司之一,主要从事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开发、开采、管道运输、销售;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化纤、化肥及其它化工生产与产品销售、储运;石油、天然气、石油产品、石油化工及其它化工产品和其它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技术、信息的研究、开发、应用。中国石化是中国最大的石油产品(包括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等)和主要石化产品(包括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单体及聚合物、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化肥和中间石化产品)生产商和供应商,也是中国第二大原油生产商。